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2.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。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,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。不过,在指示之前,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;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。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,又白皙又漂亮,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。
当木星灵在场时,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。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,即: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。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,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,并且呈圆形。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,所以它就留了下来,等他们成为灵人时,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。
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,是因为他们说,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,而是能使他们看见、听见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。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,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。他们知道,在世生活结束后,他们会变得更智慧;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,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。
他们还相信,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。他们之所以这样说,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,火在灵义上表示爱;爱就是生命之火,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。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,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;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。
因此,木星居民经常清洗、洁净自己的脸,并小心保护,避免晒伤。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,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。
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,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,它们并不漂亮。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,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。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,或变形,感到很惊讶,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。不过,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,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,并且嘴唇微微撅起。在圣言中,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(AC 934, 4906, 5215)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,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(AC 934, 6314, 6832)。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,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(AC 965, 1861, 5071, 6314, 6832, 7575, 10747)。爱是生命之火,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(AC 4906, 5071, 6032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,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(AC 1881)。
10296.“和纯乳香”表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,也就是属灵良善。这从“乳香”和“纯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乳香”是指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;“纯”是指已经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东西。“乳香”所表示的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之所以是属灵良善,是因为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同在的良善无非是真理。不过,当一个人出于良心和情感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,它就被称为良善。因为对属灵之人来说,心智的整个意愿部分已经损坏;但理解力部分仍被主保存完好,主在它里面通过重生植入一个新意愿。这新意愿就是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拥有的良心,也就是由真理构成的一种良心。凡被植入理解力并从理解力发出的,都是真理;因为人的理解力专门接受信之真理,而意愿专门接受爱之良善。由此明显可知,属灵良善本质上就是真理。对属灵之人来说,一个新意愿被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,所以与他们同在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(参看9277, 9596, 9684节提到的地方)。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被称为良善,因为事物越内在,就越完美;还因为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就是他的意愿,属于其意愿的东西被称为良善。“乳香”表示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,因而表示属灵良善,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(10177节)。
由于“乳香”表示属灵良善,良善就是那在一切真理里面掌权,把它们排列成秩序,将它们联结起来,并赋予它们情感的,所以经上最后提到乳香;烧香的器具因此被称为香炉。事实上,名称来源于本质元素,就是良善;正如出于同样的原因,“膏油”这个名称来源于橄榄油,而非来源于制备它时与它混和的香料,也就是说,是因为“油”表示良善,“香料”表示真理的不同种类。
它之所以被称为“纯乳香”,是因为“纯”表示已经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东西;在原文,这个词表示内在纯净之物,而另一个词则表示外在纯净或洁净之物。这个词表示内在纯净之物,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:
你们要洗濯、使自己纯洁,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。(以赛亚书1:16)
诗篇:
我实在徒然使我的心纯洁;徒然洗手表明无辜。(诗篇73:13)
“使心纯洁”表示从内在被纯净;“洗手表明无辜”表示从外在被纯净。又:
少年人用什么使他的行径纯洁呢?就是要照你的话而谨守自己。(诗篇119:9)
又:
判断的时候显为纯洁。(诗篇51:4)
另一个词表示从外在纯净或洁净(参看利未记11:32; 12:7, 8; 13:6, 13, 17, 23, 28, 34, 37, 58; 14:7, 8, 9, 20, 48, 53; 15:13, 28; 16:30; 22:7; 耶利米书13:27; 以西结书24:13; 39:12; 以及别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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